集团新闻
关于开展“金秋助学”活动的通知
集团各公司、分会:
为了搞好2013年“金秋助学”活动,帮助困难员工家庭圆寒门学子大学梦,按照市、县总工会“关于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”精神,结合集团实际,经集团董事会、工会委员会研究,对我集团员工子女升入大学的学生进行资助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资助对象
凡我集团员工子女在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中,被本科以上院校录取(含三本),持有《录取通知书》,集团各公司员工(不含矿山、坑口)、各坑口坑长、安全员均可报名。
二、 资助条件
1、 在集团企业工作满两年(含两年)以上的困难员工家庭子女。
2、 爱岗敬业、思想进步,工作积极、表现突出的员工。
三、 资助标准
1、 资助标准为每户3000.00元,每户只限一名子女。
四、 申请资助程序
1、 集团员工本人持孩子的《录取通知书》提出书面申请,并提供居民身份证、户口本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,交本单位。
2、 各单位要了解、核实员工家庭情况,对符合条件者在本单位公示三天,如无异议,上报集团工会。
3、 集团工会根据各公司上报的情况,进行审核、调查确定资助对象。
4、 集团工会经审核,符合条件的填写《助学活动审批登记表》,批准后方发放助学金。
五、 助学活动时间
集团各公司要在8月18日前将被资助学生的相关材料上报集团工会,8月20日—22日发放助学金(时间另行通知)。
六、 活动要求
1、 集团各公司要认真组织这次金秋助学活动,扩大助学影响,在我集团形成良好的扶贫帮困氛围,人人关心特困员工,帮助他们解决子女上学的困难问题,让员工感到集团就是我的家。
2、 各公司要搞好摸底调查,对已从其他部门得到救助的大学生,不再列入本次活动救助对象,避免重复救助。
3、 各公司要严格把关,及时申报,对已确定资助对象的,要及时将员工申请书、《录取通知书》及身份证、户口本复印件等资料上报集团工会。
附:朝阳金河集团职工子女升入大学情况表
2013年7月20日